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
取消投标资格公告

发布日期:2025-03-26 访问量:602

经查实,以下公司在参与我单位管理的仪器设备分散采购项目中,存在以下违规行为:

1.提供虚假材料(如:伪造资质证书、业绩证明等);

2.串通投标(与其他投标单位恶意串通报价);

3.其他违规行为(如: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材料、存在重大失信记录等)。

根据《南京大学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办法》及《南京大学仪器设备分散采购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我单位决定:

自即日起取消以下公司参与南京大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,取消时间为2025326日至2028325日。

特此公告。 


 

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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